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肝炎患儿切莫有病乱投医

1998-06-23 来源:光明日报 解放军302医院主任医师 张鸿飞 我有话说

小儿肝炎的发病数量仅次于痢疾,高于其他各种儿童传染病,发病年龄高峰在3—6岁。我们常说的“澳抗”(乙型肝炎表面抗原)阳性,在小儿急性肝炎中占16.6%,而在慢性肝炎中则占87.8%。研究工作表明,小儿慢性肝炎首次发病年龄在6岁以前者占68.8%。故小儿肝炎的预防重点在6岁以下,而乙肝病毒感染的预防重点为3岁以下的婴幼儿。

乙型肝炎病毒感染在小儿肝炎中占首位。其感染来源1/2—2/3来自社会。由于小儿缺乏主诉,症状不典型,常不能及时发现。我国小儿丙型肝炎发病率高,除与血制品应用有关外,还可通过各种注射、创伤性检查和治疗等途径传播。小儿丙肝比乙肝发病年龄小,症状不典型,发展快,预后更差。

治疗小儿肝炎,首先要明确诊断,然后根据病因、病变程序,有否并存症等具体情况确定治疗方案。小儿处于生长发育阶段,与成人肝炎在病因、临床特点、进展及预防和治疗上都有差别,应到专科医院或在有经验的医师指导下治疗。

当前,有病乱投医,寻广告投医的现象较多,不但延误了诊治时机,造成经济上的损失,更有因乱服药加重病情,造成药物性肝损害和其他毒副反应者。

小儿乙肝的治疗应视个体而定。如有些肝脏无病变,仅表现为病毒血症者(俗称“澳抗”阳性或“大三阳”、“小三阳”),多不需要治疗,定期随访即可。有些家长为了自己“安心”“放心”,到处求医求方,让这些孩子大包小包吃药,不仅浪费精力和金钱,还给孩子增加了不必要的心理负担。我国对小儿丙肝采用大剂量、足疗程基因工程干扰素治疗的前瞻性研究,已取得满意疗效。但乱用干扰素、治疗不规范,给病儿造成痛苦和不良后果的情况也时有发生,应该避免。甲型、戊型肝炎一般预后良好,不会发展成慢性病,但应在急性期及时就诊或住院治疗,防止发生合并症或发展为重症肝炎。

预防病毒性肝炎,目前有甲型肝炎疫苗(甲肝减毒疫苗、灭活疫苗)和乙型肝炎疫苗(基因工程疫苗)可以选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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